加班费怎么计算?

2015-07-211364 人看过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加班费应以什么为基数计算?

    加班费应以什么为基数计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如何

  • 与工资有关的六项待遇、补偿、赔偿金计算方法

    未订书面合同二倍工资基数计算方法《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

  •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热门法律知识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