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17条规定:“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1)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第20条规定:“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第19条第1款的规定。”该款规定:“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其适用最低工资率。”
二.哪些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工。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内能包含加班费吗?
川府发〔2015〕3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2014〕32号四川省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