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现状是怎样的?

2015-09-15138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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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02年国有企业改革的两个突出变化
第一、 入世效应突显,跨国并购正在成为国有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和战略重组的重要途径
2002年是中国入世第一年,入世效应已经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据统计,2002年1-9月,中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4771家,比上年增长33.4%。1-10月,中国实际吸收外资464.4亿美元,同比增长19.65%,合同吸收外资765亿美元,增长34.87%。实际利用外资额再创历史同期新高。这在世界经济不景气、国际投资大幅减少的大背景下,尤其显得难能可贵。与此同时,进出口贸易增幅显著。据海关总署最新统计,2002年1-10月份,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5002.6亿美元,增长19.7%。其中,出口累计增幅稳步攀升,共出口2625亿美元,增长20.6%。进口2377.6亿美元,增长18.7%。累计实现贸易顺差247.4亿美元。
2002年,伴随着入世效应还发生了引人关注的多个事件。比如:“外资快递公司与中国邮政关于快递业务的经营和管理权属之争”,“南京爱立信公司中止与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合同转而与外资银行合作”,“美国花旗银行上海分行按照国际惯例收取账户管理费”,“美国钢铁企业对国外钢铁产品的反倾销”,“中国电信港、澳业务调价引起的反响”等。这些事件几乎无一例外地都牵扯到了国有企业,而且均为重要和骨干国有企业。预示着入世后,国有企业将面临严峻的变革。在变革中,国有企业是机会和风险并存。对于以制造业为主的国有工业企业来说,由于比较优势突出,机会要更多一些。但对于金融、保险、商业零售、垄断行业、公共基础设施等部门的国有企业,却没有任何优势可言,必将面临来自跨国公司的巨大竞争压力。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旨在谋求双赢的跨国并购正在成为国有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和战略重组的重要途径。2002年,国有企业与外资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跨国并购开始了卓有成效的尝试。比较典型的案例有:(1)以一汽、东风、上汽为首的国内三大汽车龙头与日本丰田、日本日产、美国福特等公司正在进行中的汽车行业并购。此外,金融、商业零售、电信等多个行业正在成为跨国并购的热点领域。(2)深圳市的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食品总公司等5家国有独资企业通过国际招标出售国有股权,这5家企业主要分布于公用和基础设施领域,拟转让给外资的股份比例分别为“能源”25%,“水务”45%,“燃气”24%,“公交”45%,“食品”70%(转让给两家外资机构,一家30%,一家40%)。值得注意的是,在转让部分股份后,除属于竞争性行业的“食品”外,其他4家企业仍然保持了国有股的绝对控股地位。(3)美国摩根士丹利投资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美国高盛公司、美国龙新基金将酝酿组建合资公司。国外投资公司与中国资产管理公司的合作标志着中国的不良资产处置将与跨国并购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
为了规范跨国并购中的交易行为,切实保证各方利益,2002年11月,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一并构成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的政策体系。
第二、国有企业的内涵和外延在发生新变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在不断拓宽
从国有企业的内涵看,历经了从“国营企业”到“国有企业”,再到党的“十五大”以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三次变化。当前,在深化改革和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过程中,“国有和国有控股”的概念也已经不能准确反映国有资本在各个经济领域的作用,尤其是忽视了国有参股企业的重要作用。在国有企业的进一步改革中,在竞争性领域,国有资本发挥作用的最主要形式就是体现为“国有参股企业”。为此,已经有人提出了“国资企业”的新概念,认为凡国家占有投资的企业都叫国资企业。国资企业包括国家独资企业、国家控股企业和国家参股企业。从国有企业的外延看,国有企业已经不仅是特指国有工业企业,还包括非“工”领域的国有企业,如金融、保险、垄断行业、公用事业部门、商业零售等,几乎涵盖所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经济部门。根据实践的不断发展,适时调整国有企业的内涵和外延,对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是十分必要的。
2002年,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在不断拓宽。针对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国有企业,采取了多管齐下的改革思路。一是积极推进政企分开,理顺政府与企业关系。二是积极推进公司制改革,促进企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三是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方式,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四是完善企业内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绩效考核体系,有条件的企业试行经营者年薪制。五是在垄断行业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垄断局面。2002年最为突出的就是中国电力体制改革,改革后将形成国家电监会、五大发电集团和两大电网公司构建的新运行机制。六是稳步推进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的负担。2002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两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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