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的规定,预缴纳税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的规定,年度纳税申报时,资产总额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是: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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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法律网:“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
HR法律网:从2014年起,小型微利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
HR法律网: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不超过30万元的,不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