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相关律师为您解答:笔者认为,“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机构”应该和当前的商业银行不同,这种金融机构首先要适合小微企业特点和运作模式。从国外经验看,小型微利企业基本上靠的是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为小型微利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要根据小微企业的特点,建立自己的一套信用体系。只有有了自己的专属金融平台,小型微利企业才能摆脱和大企业“抢食”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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