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相关律师为您解答:1、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即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含2万元),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含2万元),暂免征收营业税。
如果你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问题,请关注我们的官网;HR法律网(www.law-hr.com)或者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4000-8899-51)。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不是规定不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HR法律网相关律师为您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
公司是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吗?
HR法律网相关律师为您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
HR法律网相关律师为您解答: (一)流转税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文规定,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3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