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企业工会的工作原则为:
1必须坚持以法律维护的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机建制的过程中,工会必须坚持宏观参与和依法维护的原则,工会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履行维护职能。工会在依法维权过程中,应积极主动参与本单位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制度和条例的制定、修订和出台及实施上,主动建言献策,尽可能地减少或避免一些涉及侵害职工权益的规定的形成及出台,这就要求工会的维权要从源头上进行。同时工会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在维权过程中,既要考虑职工利益,又要考虑企业利益,二者兼顾,缺一不可,要有理性思维,科学判断。
2、必须坚持双向维护的原则。职工利益包括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在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实践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工会就要本着兼顾的原则加以区别对待,进行双向维护。当职工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要说服职工以国家利益为重,切不可片面强调职工利益的重要性,更不能以牺牲国家整体利益来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
3、必须紧持全方位维权的原则。工会在履行维权职能时必须注意发挥工会职能的总体作用。建设职能是维权的目的和条件,参与职能是维权的重要途径,工会应当采取一切实际措施提高职工的政治文化素质,使职工逐步成为“四有”劳动者。工会还应当成为职工参与管理的榜样,努力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使广大职工参政议政有水平,民-主管理有方法,生产劳动有技术,这样才能体现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4、必须坚持维权适度的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必须要在维护国家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但我们在实施维护的过程中,必须坚持把握好一个“度”,使工会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始终保持状态,要以《劳动法》、《工会法》及其它法律、法规来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能超越客观条件和法律赋予的权限。
5、必须坚持超前维护的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行动更多的不是依靠上级的指令,而是依靠市场取向,这就要求工会要超前维护。为此,工会必须及时掌握信息,了解情况,深入群众征求意见,搞好综合分析,为本单位制定改革方案提供有力证据。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化,使职工面临着市场竞争、业务竞争、岗位竞争。因此,落实维护职能,要求工会要跳出维护个别职工具体利益的小圈子,保证职工的总体利益,要有大局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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