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工会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罢免权是监督权的重要内容,撤换和罢免是工会会员对会员代表和工会委员会委员实施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工会会员认为会员代表或者工会委员有违法、违反章程或者失职、不称职以及其他违背会员意志行为的,可以撤换和罢免。但要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活动原则办事,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按照严格的程序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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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HR法律网: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