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首席律师律师为您解答:重整并非破产的必经程序。重整发生的条件有二:一是具备重整原因,二是有主体申请重整。如果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没有相关主体申请重整或和解的,法院就可以对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的事实作出破产宣告,破产案件则不可逆转地进入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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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所谓破产清算,首先成立清算组,有清算组处置资产负债等,最后按照程序,偿还抵押债务、支付安置职工费用、缴纳税费、无抵押债务、利润分配.
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债权人应该注意如下: 一、及时申请公司债务人破产 根据破产法第7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
债务人直接申请破产清算,在法院受理但没有宣告破产前,再提出重整申请,法院是否受理?
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不予受理,对于同一个申请人而言(包括债权人、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破产重整申请只能提出一种。但是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债务人的股东申请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