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工作时间有哪些形式?

2015-09-23837 人看过

HR法律网律师为您解答:您好,弹性工作时间是指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固定的工作时间长度的前提下,员工可以自由选择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以代替统一固定的上下班时间的制度。
弹性工作时间制有多种形式:
(1)核心时间与弹性时间结合制。一天的工作时间由核心工作时间(一般为:5-6个小时)和核心工作时间两头的弹性工作时间所组成。
(2)成果中心制。公司对职工的考核仅仅是其工作成果,不规定具体时间,只要在所要求的期限内按质量完成任务就照付薪酬。
(3)紧缩工作时间制。职工可以将一个星期内的工作压缩在两三天内完成,剩余时间由自己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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