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首席律师为您解答:高温补贴须按月发放,在空调屋上班不能享受,清凉饮料不能代替高温补贴《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出台,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补贴标准是,劳动者在37℃到40℃高温天气下工作,每人每天有5~10元补助;在40℃以上工作,每人每天有10~20元补助。
清凉饮料不能代替补贴。在以往的投诉举报里,有市民反映企业发放高温补贴不是按月,而是夏天完了打包发.对此,市安监局近日下发了新的通知,明确高温补贴发放要每月结算,如7月的高温补贴,必须在8月的第10个工作日之前发放。有员工举报,单位以已发放清凉饮品为由,不再发放高温补贴.市安监局表示,这不合乎现行办法.因为办法明确规定,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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