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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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法律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1)失业人员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履行缴费义务累计不满一年的;(2)主动辞职或自动离职的;(3)依照法律
HR法律网: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刑满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0〕108号)规定:在职人员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
HR法律网:本人非因《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规定之原因而主动辞职尚未重新就业而导致的失业是一种自愿性失业,不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