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首席律师为您解答:新个税法是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工资薪金适用七级超额累进制,具体如下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起征点是3500,计算方法是,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级数,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1.不超过1500元 3 0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7.超过80000元 45 1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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