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人事返聘制度?

2015-09-24594 人看过

 HR法律网团队律师:

为规范集团和所属单位退休返聘用人机制,现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暂行规定如下:
一、返聘系指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批准聘用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本司及所属单位退休人员继续工作。返聘的岗位应是当前工作急需,且暂时无合适替代人选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
二、返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民高级以上职称,身体健康、个人素质良好;
2、愿意接受并能胜任拟聘岗位的工作任务;
3、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原则上男不超过63周岁,女不超过53周岁;
4、因特殊情况,单位确需聘用的,经报请集团党政班子讨论同意后,可适当放宽返聘条件。
三、返聘手续
1、拟返聘退休人员的部门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明确聘期中的岗位要求和工作任务,报请集团公司人事部门,经人事部门审核后报请集团党政班子会议讨论后批复;
2、集团批复同意返聘后,公司与其签订《返聘退休人员协议书》。
3、返聘实行聘期制,按期聘用,到期自动终止。返聘的退休人员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若工作需要必须续聘的,返聘期限累计一般最长不超过三年。聘期中,原则上聘用部门与返聘对象双方都不可随意中断聘期,若确需中止,须提前提出并经双方充分协商后确定。返聘期届满时,聘用部门如需再续签协议,应在协议期满时前30天内按照相关程序报批继续返聘事宜,并由公司人事部门通知返聘退休人员,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重新与其签定新的协议。
四、返聘人员的管理及工资待遇
1、返聘人员的考勤等日常管理由其所在部门或单位负责,其工资实行月薪制,并根据返聘人员实际出勤情况计发;
2、返聘人员的返聘工资根据返聘的不同工作岗位分别确定;
3、返聘人员属于公司的外聘员工,故返聘期间,其返聘工资确定后,不随在职人员工资的调整而调整,同时返聘人员也不享受其他任何福利待遇。
五、本暂行规定由集团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六、本暂行规定自XX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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