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相关律师为您解答:目前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度的职工主要有如下三类人员: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度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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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法律网相关律师为您解答: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度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下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