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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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HR法律网:财企[2009]242号 第二条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