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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某些国内代理企业非法从事外企劳务派遣业务。
某些国内代理企业看到外企劳务派遣业务的快速发展势头,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外企劳务派遣业务,并违反有关规定不为被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一些外企为逃避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也通过外企劳务派遣非法代理企业聘用员工。致使有的被派遣的外企员工不能获得与外企正式职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发生工伤后往往得不到赔偿。在这些被派遣的外企员工权益受损后,非法代理企业不能依法保护外企员工的权益,还会与外商合伙,欺骗蒙蔽外企员工。
问题二:一些外企不遵守中国有关外企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法规。
一些外国投机者进入中国市场淘金时,以低成本聘用中方员工打黑工,不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而为其工作的员工也不可能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险待遇。有些小型外企以小资金的投入注册公司,招聘外企员工。公司建立初期,还能够按中国的法律法规为外企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但经过一段时间摸索后,他们发现其商品或服务不能适应中国市场的发展模式,不能为外商带来资金回报。于是,就采取不正当手段,擅自终止与外企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造成外企员工的社会保险手续中断。
问题三:有关外企员工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中落实不到位。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与法规实施环节存在脱离现象,在具体的社会保险法规实施等方面,造成上有政策,下无实施细则。
问题四:各地区社保政策不一致,影响外企员工享受社会保险。
我国外企员工数量逐年增长,跨地区流动性加大,但目前各地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保障程度和水平高低不同,且不对接。参保人员一旦发生流动,其个人的养老保险账户却无法实现异地流动和衔接,导致不少外企员工退保的问题出现,一些人员因此拒绝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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