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企业工会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处理情况应向下
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企业经营者、党组织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凡应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事项,不能由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或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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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职代会对企业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表决,应采用什么方式?
HR法律网: 职代会在通过决议、决定、方案时,其表决方式主要有举手和投票两种。举手表决的方式,主要用于会议期间对非企业重大事项和不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相关问题的表决。无记名
HR法律网:参照《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和职代会工作的实际情况,职代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为宜。会议召开时间应尽量安排在股东会、董事会召开之前和生产经营的淡季。遇有重大事
HR法律网: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小组),是为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各项职权服务的专门工作机构。其设置应根据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需要和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设立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