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后,根据本人在机关(或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补贴,由其原所在单位通过其参加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本人原所在单位的同级财政解决。补贴的标准为:本人离开机关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资x在机关工作年限x0.3%×120个月。
职工进入企业之前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其个人缴费部分连同上述一次性补贴一并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在调人已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调入未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暂不转移个人账户,继续由调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每月按1/120核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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