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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竞业限制)中有关地域范围限制,在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
同时,如果单位没有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所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
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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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与原单位存在着竞业禁止协议是什么意思?
HR法律网团队律师:是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以下情况: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
竞业禁止纠纷处理应按什么程序进行?
HR法律网团队律师: 因违反法定竞业禁止义务引发的纠纷,性质属于当事人违反法律的规定,侵犯公司权益的纠纷。对该纠纷的处理,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约定竞
员工对自己的非职务技术,应否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HR法律网团队律师: 非职务技术成果,是指完成技术成果的人,主要不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条件,而是自行研究完成的成果。非职务技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人。非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