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没有涉及关于商业秘密的约定,劳动者是否有竞业限制义务?

2015-10-251450 人看过

HR法律网团队律师: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得到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最长为三年。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涉及关于商业秘密的约定,那劳动者当然就没有竞业限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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