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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HR法律网团队律师:采取保密措施和设定竞业限制义务,都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利益,两者联系密切,但由于两者的性质不同,区别还是比较显著的。(一)商业秘密是一种财产权利,竞业限制是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
发文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 号:劳社厅函[1999]69号发布日期:1999-7-7执行日期:1999-7-7河南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请示》(豫劳函〔19
员工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义务的,需要向企业支付什么样的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