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首席律师律师为您解答:创业投资基金(Venture Capital Fund)即风险投资,简称风投(VC);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二者本没有什么差别,都是为初创阶段的企业提供发展资金。私募股权基金起源于风险投资,在发展早期主要以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扩张融资为主,因此风险投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成为私募股权投资的同义词。但是从1980s开始,大型并购基金的盛行使得私募股权基金有了新的含义,现在二者的主要区别体现在投资领域。风险投资基金投资范围限于以高新技术为主的中小公司的初创期和扩张期融资,而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是那些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这是其与风险投资基金最大的区别。
HR法律网(www.law-hr.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本网查询更多信息,或直接在线咨询、拨打热线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阳光私募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同时也要受到证监会监管。 HR法律网(www.law-h.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
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这二者均为股权投资,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相似性,但各自特点也十分明显,下面便选择几点辨析之。 一、募集方式。相较于私募基金,股权众筹的开放性
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 在私募股权投资中,由于存在较高的委托代理成本和企业价值评估的不确定性,使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具有较高的风险。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