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关于单位有关负责人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 正确的是 签名并加盖个人名章
HR法律网(www.law-hr.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线咨询或拨打热线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国《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现金流量表吗?
HR法律网:《小企业会计制度》(十六)条:小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除应当包括本制度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外,还应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本制度中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是指资产负债表
HR法律网:8月29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
日前,松江警方在叶榭镇夏家宅一普通居民房内查处了一批危险化学品。经现场清点,化学品已被安监部门扣押。涉事企业被责令立即停止危化品经营活动,负责人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