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正规企业都是人力资源部出具员工工资条。
工资条是劳资关系的证明,不是简单的对账单,所以不能由财务部出具。
人力资源部核算工资金额相当于“会计”,财务部发放工资相当于“出纳”,所以工资条不应该由财务部来发放,否则就成了会计出纳二合一了,这就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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