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首席律师律师为您解答:私募股权投资在资金募集上的特点: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特定人群,如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
你说的公众是指的非特定人群,所以不可以。
特定人群在合同中即是指高净值人士,简言之,就是指可以拿出100万以上投资而又不影响正常生活的人群。在国外的话,投资PE的特殊人群是需要提供收入证明的,以证明有承受风险的能力。在国内则不需要。
目前私募股权监管已经从发改委转到了证监会。但是监管程度问题还是有许多争论,有人赞成严管,有人造成适当。目前的管理还是比较放松的,才造成了许多公司打着私募的旗号进行非法集资
HR法律网(www.law-hr.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本网查询更多信息,或直接在线咨询、拨打热线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通常是先由一个管理人做私募股权基金的前期招募工作。幕得了足够的投资额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并已基金为单位建立各种制度,其中最主要的
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要规模比较大的才要备案,和是不是外资没有关系,外资投资归商务部的,备案是发改委的事情 HR法律网(www.law-h.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1、基金管理公司的财务核算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区别,按照一般公司核算要求建账即可。 2、基金管理公司一般是管理基金的,基金一般都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