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首席律师律师为您解答:没有明确规定风险金,但是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报名费、资料费、押金、风险金、保证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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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12年2月6日,成都市“市长信箱”转来一封群众来信。投诉人戴某在某机械化作业所工作七个月后被该单位突然解聘,并且拒不退还所收取的2000元风险金。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