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首席律师律师为您解答: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4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而且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中也有类似规定.
因此,单位收取的抵押金是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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