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团队律师为你解答:目前,只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实现大部制改革的城市,未见到有组建同样名称的机构。
2009年8月,根据经中央编委和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成立,其监管职责涵盖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物价、餐饮监管(其他地区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卫生局的职能)、酒类产品监管等部门职责。
因此,自2009年8月起,停用深圳市工商局的公章,改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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