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代扣代缴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也就是说企业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作为企业的应税收入入账;是否奖励办税人员由企业自行决定。
HR法律网(www.law-hr.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本网查询更多信息,或直接在线咨询、拔打热线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项目部若不能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应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HR法律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跨地区经营的项目部(包括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项
企业采取融资性售后回租方式租赁固定资产,企业所得税方面如何处理?
HR法律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
HR法律网:按照现行规定,企业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不需要进行预缴。待清算结束后,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HR法律网(www.law-h.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