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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为缴费基数;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超过部分应缴的社会统筹基金的百分之五十,记入个人补充养老保险账户。 按规定,只有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就应该按照个人的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且全部个人缴费都计入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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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什么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HR法律网团队律师:其区别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层次和功能上的不同,其联系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政策和水平相互联系、密不可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企业年金的关系是什么样的?
HR法律网团队律师: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中包含着企业年金,年金只是其中的一种形式。另外还有很多种。但是国家对于这一方面不是强制的,各企业根据自己的实力,有余力的可以搞。企业
企业年金是否就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HR法律网团队律师:企业补充保险是我国基本社会保险的第二支柱,2000年统称为企业年金,但不管叫什么,指的都是一件事,那就是我国基本社会保险制度的第二支柱即企业补充保险,这个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