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律师为您解答:您好,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所以你可以向你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如果你工作地与你公司所在地不一致,你可以在你工作的地方提起劳动仲裁。
另外,法律规定劳动争议须经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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