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国税函〔2006〕454号文件(针对保险营销员)规定: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税〔1997〕103号文件规定:非本企业雇员为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名目的收入,无论该收入采用何种计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应计入个人从事服务业应税劳务的营业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上述收入除已缴纳的营业税税款后,应计入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在计算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应当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
HR法律网(www.law-hr.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本网查询更多信息,或直接在线咨询、拔打热线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HR法律网:国税函〔1996〕602号文件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考虑属地管辖与时间划定有交
个人领取营业执照专门从事房屋出租,按什么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HR法律网:《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应按个体工商户生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一年,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应当换算全年所得,确定适用税率?
HR法律网: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2000年出版的《个人所得税操作实务》一书中指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一年,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当换算全年所得,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