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因此,扣缴义务人应为北京代理公司。扣缴义务人原则上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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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法律网:向个人支付实物时,不能“扣缴”税款,改为代收代缴更为恰当一些。 HR法律网(www.law-h.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本网
HR法律网:根据国税发(2009)79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
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应如何缴纳税款?
HR法律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33号)规定,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