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双倍工资的定义是怎样的?

2015-11-071008 人看过

HR法律网为您解答:《劳动合同法》中对双倍工资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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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申请劳动仲裁双倍工资怎么样算,是原来工资乘以二吗?

    HR法律网为您解答:正确。如果原来已经支付过一份了,则你只能主张双倍工资之差额部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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