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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需要进行安全处理的信息,对于企业的很多信息,负责人可能很清楚,但是要员工也必须明确,否则的话会有扯皮的情况出现。明确信息安全的范围,要跟相关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这个能从基本的方面有一个心理或形式上的制约,但是为了更安全的保证信息不外流,还需要其他的补充措施。
一般来说,一个公司的信息要保证滴水不漏也是不太现实的。比如说绝密信息只能是核心人员才能用的密码打开,如果有其他员工需要使用,只有使用权,而没有复制权,密码也必须由相关人员进行保护,并签订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的建立另一个基础是必须有责任人负责制,信息分类整理后,不同的核心人员分别掌控,而一旦哪方面的信息泄露,相关的负责人承担的责任必须明确,这个倒不是事后进行补偿,关键是要起到一种事前制约的作用。
对于企业人员外流,必须在招聘时,就明确如果离职,三年内不能从事本行业的工作,如果发现,可以提起法律诉讼。这也是起到一个事前警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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