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为您解答:劳动预备制度(Labor preparation system)是国家为提高青年劳动者素质,培养劳动后备军而建立和推行的一项新型培训就业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1999年起,在全国城镇普遍推行劳动预备制度,组织新生劳动力和其他求职人员,在就业前接受1-3年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后,在国家政策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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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法律网为您解答:如果要参加培训的话,带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照片。去报名就可以了。如果你是培训机构,要上报关于培训后的材料的话,你可以在市劳动局的网站上查一下相关文件资
HR法律网为您解答:劳动培训是对企业所有人员,包括工人、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有计划地普遍进行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政治品德、文化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