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首席律师律师为您解答: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遇到以下情况,职工应停领:
进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
应征服兵役;
已从事有劳动报酬的工作;
被劳动教养或判刑收监执行。
这些情况出现后,应及时告知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失保业务科,失保业务科将从当月起暂停支付失业保险金,同时将剩余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予以保留。暂停原因消失后,职工若仍未就业可先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再申领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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