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律师为您解答:您好,对这个问题要具体分析。对于近期内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提名为委员候选人,但从有利于工作和有利于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出发,这些同志一般不宜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对于历史上曾经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处分,留党察看期满后已恢复了正式党员权利的党员,如果确已认识并改正了所犯错误,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得到所在党组织和大多数党员的信作,具备委员候选人条件的,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HR法律网资深律师团队(www.law-hr.com)来回答你最关心最急迫的hr法律常见问题,为你消除迷惑,助你的企业一臂之力!欢迎您在线咨询或拔打热线电话。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追认免职这个决定。追认=确认=完备审批手续。 HR法律网资深律师团队(www.law-h.com)来回答你最关心最急迫的h法律常见问题,为你消除迷惑,助你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撤销职务.法律上来说: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某人所担任职务的行为。 HR法律网资深律师团队(www.law-h.com)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