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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后60天内结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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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是公司,有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我方支付员工费用。如果我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上诉期间,我方是否要先执行仲裁
HR法律网客服:向法院起诉后,仲裁裁决就不生效,你公司就不需要履行。审判时他不到场,法院缺席审判,依法判决。你方若不认可一审判决,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上诉。 HR法律网(www.la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