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律师为您解答:劳动行政部门是协调方。劳动关系三方是劳动者,企业与工会。在国外工会是非政府部门,但在中国全国工会是官方性质的,各级政府也有相应的工会组织,容易让人误以为工会也是政府机构,从而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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