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同业竞争的劳动合同问题

2015-11-23721 人看过

HR法律网律师为您解答:您好,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且不是限制劳动者去合作关系的公司。公司做法曲解劳动合同法关于竞业限制的约定,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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