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社会保险稽查机构应当在稽查实施3日前,向被稽查单位或者个人下达稽查通知书。但有群众举报或者有根据认为单位或者个人有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嫌疑的除外。
实施稽查时,一是要有2名以上稽查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二是告知被稽查的范围、内容及要求;三是现场检查或者调查应当制定笔录。笔录应当由稽查人员和被稽查单位有关人员或者被稽查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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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法律网:社会保险稽查可以采取报送稽查、实地稽查等方式进行。 HR法律网(www.law-h.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本网查询更多信息,或直接
HR法律网:《稽查办法》对社会保险稽查的内容,规定了八项:(一)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和登记验证情况;(二)社会保险费申报和代扣代缴情况;(三)职工人数、工资基数、财务状况和缴费能力等
HR法律网:社会保险稽查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稽查,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参加社会保险单位或者个人的与社会保险有关的用人情况、财务账簿、记账凭证、工资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