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及《外国人入境在深圳就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外国人在深就业应当持职业签证入境,因此,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用人单位应当到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申请《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用于申办职业签证。但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安部门有对我国急需引进的高层次外籍人才作出签证类型更改的权限,因此,此类人才也可直接到市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办理外国人就业居留许可申请通知书》。
HR法律网(www.law-hr.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本网查询更多信息,或直接在线咨询、拔打热线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