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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建立集中式财务管理系统。集中式财务管理具体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总账、应收应付账款、存货管理、资产管理和财务合并。
(1)总账系统。通过集团和子公司共同使用同一个账套或每个公司使用不同的账套,在每个账套间建立映射关系,自动形成合并报表。并在总账中建立预算和保留会计信息,为财务分析提供数据基础。这样在总账系统中,集团可以及时了解到子公司的财务状况,通过总账系统可以追溯到最底层的凭证。见图示:
(2)应收应付系统。应收应付系统帮助集团详细了解子公司的应收应付款情况,包括客户和供应商的信息,追踪客户还款和企业的收款情况,信用控制和账龄管理,从而降低坏账损失。对应付款管理,安排付款计划,提醒付款,使企业在最合适的时间完成最经济的付款。
(3)存货和资产管理系统。存货和资产是集团资金被占用的主要部分,如何加快实物资产的周转,提高资金的利用率是企业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容易形成物流“黑”。从存货来看,许多企业几年都不盘点一次,货物长期积压,仓库人员自己都不知道确切的库存。而财务上只有账面数据,账实之间的差异无法有效获知,常常造成重复采购,资金严重浪费。固定资产的管理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其产生的根源是没有形成规范的管理,库存和财务各有一套账,数据在多次的录入中已失去了其本来面目。通过建立总账和库存,固定资产之间的对应关系,可以使集团、各子公司对实物管理做到心中有数,包括数量、价格、在存状况、库龄等。
(4)财务合并。集团的财务合并应分为三步,第一步是建立统一的内部交易规则;第二步是在发生内部交易时,通过集中式的事务审批来控制贯穿企业的业务实体之间的事务记账规则。第三步是建立集团合并关系,通过多账套的集成,使手工调整的时间最少,并自动完成财务合并。
通过集中的财务处理,企业集团可以对实物进行有效的管理,并为财务分析提供数据基础。
2、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1)加强集团内部监事会监督。监事会应履行下列职责:1检查子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2检查子公司财务,查阅子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子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子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3检查子公司落实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营效益、投资回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2)健全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重大经济业务事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
①在对外投资方面,要制定《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集团财务部是集团对外投资的核算和监督的主管部门,负责对联营、合资项目的立项、投资和停业解体等审批管理。各子公司及直属单位在办理联营、合资企业时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和经济效益的预测,并要吸收财务人员参加,掌握投资对方的资信和资产情况。凡不具备联营、合资经营条件的不得立项;具备联营、合资条件的,由主办部门办理申请立项手续。经批准立项的联营、合资合同和企业章程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由有关子公司、直属单位财务处报母公司财务部备案。
②在资产处置方面,要制定《集团公司流动资金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集团公司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资产管理制度,对每类资产的处置都做出明确的规定。
③在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方面,要制定《集团公司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各单位的所有收入和支出一律入账,不允许发生账外资金;各单位的所有资金都要纳入资金预算收支安排。资金预算安排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年度资金预算报母公司董事会审定;季度资金预算报经理办公会审定;月度资金预算报主管经理审批。
(3)定期开展财产清查。财产清查,既是加强财物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加强会计核算和会计控制的一项重要内容。首先要制定《集团公司财产清查程序》。期末对整个集团的财产进行清查,通过财产清查,确定集团各项财产的实存数,查明实存数与账面数是否相符,并查明不符的原因和责任,以便制定改进措施,做到账实相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4)强化内部审计。集团公司应设立审计部,负责集团所有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要按照《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精神,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规定》,并据此开展独立、客观的内部审计工作。1围绕真实、合法、效益的目标,对集团各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合规审计;2对离任的领导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3围绕改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开展专项审计。
(5)制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为了促进集团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应制定《企业集团公司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规章制度。内部会计控制的主要内容为: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要达到以下基本目标:1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作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3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在整个企业集团公司内部,应当统一执行由母公司组织制定的总体财务管理制度。子公司或孙公司可根据母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其原则,结合自身特点,自行制定本公司具体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在企业集团公司进行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过程中,所有当事人(无论母公司、子公司或孙公司),都必须坚持科学、系统、精练、可行和易操作的原则,认真策划,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及时修订,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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