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招工时,一般都会先约定一段时间作为间,等试用期过了以后再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这就涉及很多问题,比如,试用合同和正式合同可以分开签订吗试用期可以不发工资吗试用期的长短可以自由约定吗一次试用期不够可以延长吗
答:1、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仅约定了试用期,那么试用期不成立,这个试用期限就认定为是劳动合同期限。
2、试用期不是免费期,单位不给劳动者发放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规定,试用期内的工资数额不得低于正式劳动合同期工资标准的80%。
3、试用期的长短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属于劳资双方自由约定的范畴。劳动合同法约定,合同期限是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期限为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延长试用期的作法是错误的。试用期延长等同于约定了第二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19条约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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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人事部:我于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xxx一职,负责总经办内勤管理工作。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不得约定众所周知,法律规定了三种期限类型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生效
(一)派遣单位与劳动者。 1、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支付劳动报酬、交纳社会保险、办理和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双方因履行劳动关系发生纠纷属于纠纷,必须经过前置程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