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去其他单位吗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去其他单位吗
旧劳动合同没有解除,是不能跟别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但如果原单位有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此时和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第九条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四第九十一条)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第八十九条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在工作时,如用人单位未及时发放相应的工资、劳动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这类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这类劳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也应赔偿劳动者的合法损失。
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去其他单位吗相关知识延伸阅读
热门推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限 解除劳动合同 临时工劳动合同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在用工关系建立后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因此实践中有的单位就会选择倒签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劳动合同倒签有什么后果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单位应何时签订劳动合同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该法第八十二条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
二、倒签劳动合同单位有何后第一百条果
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应支付双倍工资,理由如下: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后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据此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该规定为法律规定的强制要求,对用人单位来说无免责理由,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倒签劳动合同并不能掩盖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 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订书面劳动合同。据此 “支付双倍工资”与“补签书面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不具有选择性,是应同时承担的责任。
2、在当前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现实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地位其实是不平等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的签订中有一定的自主权,虽然表面上是劳动者自愿倒签劳动合同,但实际上不能排除用人单位的威逼成分,劳动者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果劳动者不顺应用人单位的要求倒签劳动合同,也许就会被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辞退。因此,如果支持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的请求,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一种纵容。
用人单位第十一条要是倒签劳动合同的,往往都是为了规避自己的责任,不想对劳动者进行双倍工资的赔偿。不过,此时劳动者可以选择拒绝倒签劳动合同,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的赔偿。成都劳动纠纷律师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针对关于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可以降薪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新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的补偿金怎么计算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新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的补偿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非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况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非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况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