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法律师:仲裁调解的范围包括哪些?

2020-08-20278 人看过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仲裁调解的范围包括哪些?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仲裁调解的范围包括哪些?第三十三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要不属于《仲裁法》之中明确不能仲裁的民事纠纷,都是可以进行调解的。

根据《仲裁法》第2条、第3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根据《仲裁法》第77条的规定,以下争议不适用仲裁法:一是劳动第五十四条争议;二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二、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自愿原则

当事第三十条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独立原则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具体表现在:

①仲裁机构不属于行政机关;

②仲裁机构的设置以按地域设置为原则,相互独立,没有上下第五十七条级之分,没有隶属关系。

③仲裁委员会、仲裁协会与仲裁庭三者之间相互独立,仲裁庭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不受仲裁协会,仲裁委员会的干预;

④法院必须依法对仲裁活动行使监督权,仲裁并不附属于审判,仲裁机构也不附属于法院。

3、合法、公平原则

《仲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裁法》规定,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三、仲裁机构有哪些?

1、仲裁协会

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人员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犯纪律行为第六十八条进行监督。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中国仲裁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中国仲裁协会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

2、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一般在直辖第六十七条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很多民事纠纷发生之后,但是可以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的,由于此种方式比诉讼要节省时间,故此仲裁也是有很多人选择的。但是收养关系、离婚纠纷以及那些规定必须要由行政机关来处理的纠纷,仲裁机关是没有处理的权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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