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法律师:迟到一次罚款500元合法吗?

2020-09-01340 人看过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迟到一次罚款500元合法吗?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劳动者迟到早退属于违反劳动纪律,在劳动者存在不按时上下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管理,以维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用人单位也有权在规章制度中对于迟到早退等行为进行处罚,以兼顾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提高用人单位管理效益。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生效内容上必须合法合规;流程上必须通过民主程序;条件上必须向劳动者公示。

这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意味着用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人单位可以任意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罚,对于违纪如何处罚的规定也必须合理合法,避免用人单位以违纪的名义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外,按照相关规定,单位所扣工资不得超过劳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动者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减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中提到,企业与员工签订合同时,应将员工应遵守的规章,详细而明确写进合同。当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时,企业可按合同中的规定,让其缴纳违约金,但这并不是罚款。

《劳动法》中没规定能罚款,也没有规定不能罚款,但不代表就能罚款。

目前,并无法律授权其可在内部规章制度内设定罚款的条款,也就是说按照目前的第六十条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根本没有对员工实施罚款的权利,用人单位该项规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条款为无效条款。

用人单位对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员工的罚款,只在以往政企不分的时候才有法律依据,因为当时企业多第一百零一条少有点行政机关的性质,但自从《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员工和用人单位地位更为平等,用人单位根本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不论是以‘罚款’的名义,还是以‘扣工第一百条资’的名义,也不论是扣罚五百元,还是五十元、甚至五元,都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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