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律师针对关于什么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什么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第二十四条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劳动者死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和员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吗?
要看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第八条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依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待遇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这三种情形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如果公司与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提出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如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终止,其结果是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劳动合同终止通常是劳动合同目的实现之后的正常终结,如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等。即使是其他情形下的终止,也通常是由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丧失劳动合同主体资格、导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而不得不终结。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劳动者解除劳动合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可以用分公司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第八十条大家一些参考。 一、可以用分公司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