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轻微工伤索赔的程序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轻微工伤索赔的程序
第一步,明确就医的医疗机构;
第二步,认定工伤(一)认定标准 工伤的认定标准总的来说涉及到三个方面:工作时间、第二十六条工作场所、因工作受到伤害。具体表现包括: 1、患职第六十一条业病。职业病是劳动者在做本职工作时,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认定职业病必须经过有资格的医疗机构诊断才能确定。 2、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3、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职工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因工作出差在外下落不明算工伤,出差在外受到伤害这里强调的是由于工作原因,如果是别的原因那就另当别论了。
第三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用人单位申请、也可以由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申请。接受申请的机构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力鉴定委员会。
第四步,要求工伤赔偿;
第五步,协商解决。
二、应当认定第三十条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第五十六条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4)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第八十二条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引起的疾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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